1、作品登记条件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2、 作品登记范围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3、 作品登记的必要性
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4、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1、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我司核查接收材料-→提交申请材料--→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2、填写申请表
3、核查接收材料
4、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5、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申请人或代理人缴纳费用,软件登记机构发出受理通知书和收据。
6、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7、补正程序 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8、获得登记证书 证书下来时间,可以根据客户不要求来加急办理。具体我司会以电话或在线聊天工具告知客户过来领取。如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文字、口述作品
件
100字以下 100元 100-5000 150元 5001-10000 200元 1万以上 300元
系列作品协商确定
音乐作品
词曲 300元,曲 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戏剧作品
300元
曲艺作品
舞蹈作品
杂技作品
美术作品
摄影作品
工程设计图
500元
产品设计图
地图
示意图
模型作品
建筑作品
1500元
变更登记
次
按照申请登记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撤销登记
80元
补办证书
按工本费50元/个收取
其他 类型的登记
电影作品
2000元
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完成的作品
超短片〈1分钟 200元 1-5分钟 300元 5-10分钟 400元10-25分钟 800元 25-45分钟 1000元 超过45分钟 2000元 电视剧100元/集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400元
汇编作品
多媒体汇编作品
其他作品
查询登记
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