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
二、软件著作权可以自己向北京国家版权中心申请,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申请。
三、具体的登记须知:
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文档和源程序需黑白打印,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5、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 6、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7、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中的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登记材料中出现的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保持完全一致(版本号中有或无“V”,应保持一致性) 9、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10、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11、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doc/ 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doc 12、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著作权人为外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著作权人为香港法人的,应提交注册登记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商业登记证书正本复印件,并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认证。 以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登记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是外文的,须一并提交经有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译本原件。 13、补正期限: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14、办理时限: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普通加急时间是30到35个工作日。根据不同的客户需要,特别加急办理时间可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5到10个工作日、11到15个工作日,16到20个工作日,21到25个工作日、26到30个工作日不同时间段。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供程序源代码和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等等(任选其中一种)→审核申请文件-→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公告→取得登记证书2、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申请人或代理人缴纳费用,软件登记机构发出受理通知书和收据。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 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 软件登记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下发证书(可以办理加急,时间可以缩短至5个工作日)。具体我司会以电话或在线聊天工具告知客户过来领取。如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一、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可向网站在线客服索取,或在网站上面直接下载。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份;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2份;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2份;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2份并签名(二代身份证提供反正面复印件)。
②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